——2020年1月4日在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法院院长 汤国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积极有效履行司法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和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9378件,结案8426件,同比分别上升1.3%和0.76%,法官人均结案246件,同比增加32件。
一、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护航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将法院工作融入全区工作大局,正确处理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关系,为丹徒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把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91件,审结270件,判处人犯405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0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重大涉黑恶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加强与监委、公安、检察等机关协调沟通,努力将每起案件办成铁案。审结涉黑恶案件5件34人,“保护伞”①案件5件5人。强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及时公开审理充当恶势力“保护伞”的原宜城街道陆村党支部书记谢辉剑贪污、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故意伤害犯罪案件,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罚金30万元,并追缴其违法所得141万余元。依法惩治“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对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被告人兰某某等利用互感器短接方式盗窃国家电力挖取比特币的特大盗窃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10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3年至13年有期徒刑。
——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把依法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完善与金融机构协调联络机制,会同区金融管理局召开驻丹徒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工作座谈会,制订出台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十三条措施。审执结金融纠纷案件250件,为金融机构清收贷款3817万余元。积极参与全市打击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犯罪“清风行动”,依法及时审理在全区有较大影响的荣炳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负责人季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040阳光工程”②非法传销案。扎实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工作,对近三年来审执结的3880件民间借贷案件是否涉嫌“套路贷”③虚假诉讼进行排查甄别,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有力扼制了民间借贷乱象,规范了民间借贷秩序。积极稳妥处理企业破产案件,加强风险评估和防范,依法妥善处置恒福、新房、永成等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引起的群体性矛盾纠纷。
——努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尊重契约自由,倡导诚实守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年受理买卖、租赁、加工承揽、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1042件,审结873件,解决争议标的6.63亿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强化对民营企业财产所有权、自主经营权司法保护。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对涉诉企业财产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尽量减少办案活动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依法积极调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推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导作用,走进高桥镇雪地靴企业开展巡回审判,组织部分企业负责人旁听案件庭审,提高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意识。与区侨联联合举办“惠企大讲堂”,邀请全区10家侨资企业代表参加专题法制讲课。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全力推动诉源治理。大力推进“两个一站式”④建设,在全市率先成立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和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新设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室,全年受理诉前调解案件2329件,调解成功1142件,调结率49%,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数量和诉前调解案件数量均居全市法院首位,新收民事案件呈下降趋势。开展“法官进网格”工作,建立法官与村(社区)网格员“点对点”联络机制,实现全区镇(街道、园区)审务工作站全覆盖。依法稳妥处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房屋拆迁安置以及畜禽、水产养殖等涉农纠纷,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打造“蒲公英”普法惠民品牌,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47场3700余人次,被评为镇江市优秀公益普法媒体。
二、自觉践行为民宗旨,积极回应多元司法需求
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切实加强对民生权益司法保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妥善处理民事矛盾纠纷。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依法有效化解涉民生领域矛盾纠纷。全年受理婚姻家庭、房屋买卖、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等民事纠纷案件2526件,审结2186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025件。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成立专业化审判团队审理家事纠纷案件,坚持法理情融合,充分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眭咏梅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推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设立专门速裁团队,运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审理简单民事案件,减轻群众诉累,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较普通民事案件缩短28天。
——加强改进诉讼服务工作。遵循“为民、便民、利民”原则,推动诉讼服务转型升级。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创新立案服务方式,积极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和24小时自助立案服务,完成全省首例跨苏皖立案服务。推行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实现诉讼文书电子集中送达。加强诉讼服务智能化建设,增设智能云柜,为当事人传递诉讼材料、联系法官提供便利。建设“人民法院新闻宣传+诉讼服务融合传播平台”,为群众提供多媒体诉讼服务。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70.94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93.77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聚力攻坚破解“执行难”。全年受理执行案件4190件,执结3800件,执结到位标的3.62亿元。围绕巩固提高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强化执行攻坚,努力提高执行质效。加大强制执行措施适用力度,组织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全年开展集中执行52次,拘留115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647人次,限制高消费1824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案件6件,已判决2件2人。积极探索运用“执转破”对资不抵债的被执行企业依法实施破产,推动出清“僵尸企业”,盘活闲置资产,破解执行困境。全年受理“执转破”案件13件,涉及闲置房产3.08万平方米、闲置土地97.12亩。全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⑤实体化运行,加强对执行事务的集中管理,完善执行信息公开、财产处置、案款管理和信访办理制度,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和执行质效明显提升。
——积极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受理行政案件166件,办结160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把加强对行政行为司法审查与协调处理纠纷结合起来,力争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官民关系和谐稳定。强化“裁执分离”⑥工作,完善裁执衔接机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开展集中整治,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2件,裁定准予执行110件。“实施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入选镇江市第四届优秀法治事件。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协助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坚定维护司法公正,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审判管理,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加强以“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为主要模式的新型办案团队建设,细化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审判权运行和绩效考评机制,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责任制改革目标。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突出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职能,强化对“四类案件”⑦的监督管理,对院庭长实施的监管行为全程留痕,保证其正当化、透明化。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全年院庭长办理各类案件3183件,占结案总数的38.75%。
——切实加强司法监督。围绕解决案件久拖不结问题,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管理,严把案件延长审限审批关,开展长期未结案件集中清理“百日攻坚”行动,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全年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达96.25%,同比增加10.92个百分点,超长期未结案件数量占比为全市法院最低,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大幅缩短。加强改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建立完善对被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评查通报和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有错必纠,高度重视当事人申诉诉求和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加强案件复查和纠错工作,依法及时纠正裁判确有错误案件4件。
——扎实推进司法公开。狠抓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公开机制。全面落实庭审网络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3018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裁判文书6418份。注重发挥官方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和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功能,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在官方网站发布司法政务信息310余条,网站点击率达60余万次。市人大在专题调研我院司法公开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有效落实司法民主。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理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涉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和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情况,协助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1件。全年开展走访代表委员、邀请视察座谈、旁听评议庭审、参与执行活动577人次,发送法院工作通报1400份。充分发挥执法执纪监督员作用,主动听取监督意见,积极整改存在问题。认真贯彻人民陪审员法,为其依法履职提供保障,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218件。
四、贯彻从严治院方针,着力提高队伍能力素质
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四化”⑧建设,为法院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全过程,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法院队伍实际,组织开展“讲政治、担使命、知敬畏”集中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干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以成立机关党委为契机,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积极实施以“党建引领,情系民生”为主题的“书记项目”,机关党建基础工作持续加强。
——多措并举提升司法能力。紧扣司法专业化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圆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审判业务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全面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定出台法官、法官助理、聘任制书记员考核管理办法,健全员额法官遴选和退出机制。注重发挥周五学习日、“长山大讲堂”、青年干警论坛等平台作用,加强与浙江大学、江苏大学等高校的协作,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40期500余人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积极引进、培养和使用优秀人才。全年共引进各类专业人才10名,公开选拔任用中层干部4名。
——坚持不懈狠抓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调整加强执行局班子及人员力量,切实改进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着力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问题。开展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专题剖析和专项整改工作,制定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从严执行纪律的十五条规定。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针对办案作风和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审务督察、专项检查力度,建立对部门工作巡查制度,用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处理12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面对审判任务日趋繁重的压力和重大矛盾风险增多的挑战,全院干警心无旁骛,砥砺奋进,法院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不断增强。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真诚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少数干警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现象依然存在,司法理念观念需要进一步转变;个别干警业务不精、作风欠佳,司法能力和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司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审判管理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办案办公信息化水平还不高,智慧法院建设步伐亟待进一步加快。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也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开局之年。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准确把握新时期新阶段丹徒经济社会发展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创新司法理念,增强服务意识。聚焦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和民营经济发展,依法妥善处置和管控涉诉重大矛盾风险,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网格化体系,全力推进“无讼村居(社区)”创建工作,助推平安丹徒、法治丹徒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公正司法不动摇,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作为。立足长效长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法治环境。积极协助做好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后对行政争议的协调化解工作,强化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巩固扩大“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效,维护生效裁判权威。
(三)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在满足多元司法需求上有新作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积极妥善处理各类涉民生案件,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和困难群众司法救助。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按照系统性规划、分阶段实施、“一体化”建设要求,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大“两个一站式”建设力度,如期建成新的执行指挥中心,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推动诉讼服务体系和诉讼服务能力现代化,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更加方便群众。
(四)坚持从严治院不动摇,在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上有新作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五个过硬”⑨要求,全面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围绕“警钟日”抓紧抓实廉政警示教育,健全完善与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管理制度,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查处,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新的一年,区法院将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锐意进取,忠诚履责,勇于担当,奋发作为,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丹徒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释】
①“保护伞”: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②“1040阳光工程”非法传销案:杨永福、王辉等9人在丹徒新城参加名为“连锁经营”(又称“1040阳光工程”)的非法传销组织,并成为管理成员。该组织对外宣称“每人一次性投入69800元最终回报1040万元”,积极鼓动成员发展下线购买份额,并按照“五级三晋制”形成层级,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
③“套路贷”:指放贷人通过虚构法律关系、虚增债务数额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借助诉讼、仲裁、公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④“两个一站式”: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基本健全,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建成。
⑤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指由各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办理网络查控、网络拍卖辅助工作、接待来访等8类事务性工作,提供视频会商等5类技术服务,承担繁简分流管理、流程节点管理、执行案款管理、终本案件管理等4项管理职责。目的是通过加强执行事务的集中管理,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质效。
⑥“裁执分离”制度:是指对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决定,由人民法院负责对其是否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进行审查,对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并交由有关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的制度。
⑦“四类案件”:即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反复信访投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⑧“四化建设”:这是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作出重要批示时提出的要求,即要“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新时代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⑨“五个过硬”:即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