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委在立法工作中应做好“九员”
2016-10-24 17:04:22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主任 阚成法
随着设区市立法权的行使,作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工作委员会,如何服务好立法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践,我体会到就是要当好“九员”:
1、立项阶段当好信息员。为常委会决策提供:一是状况信息,立法事项的状况、问题;二是需求信息,立法的必要性、迫切性和重要性;三是目标信息,立法要解决的问题。
2、起草之前当好资料员。立项确定后,注意收集:①专业技术资料;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资料,特别是上位法的资料;③成熟经验资料,通过立法固化成熟、成功的实践经验和做法。
3、立法过程中甘当新学员。一要学规矩,即立法程序和方法;二要学技术,即立法技术、技巧和相关专业知识;三要学法律,即立法事项的相关上位法律法规。
4、部门起草、政府审查阶段当好快递员。要把相关立法进展信息及时传递给人大常委领导和主任会议,征取关心、支持,助推人大主导,防止立法利益部门化倾向的出现。具体要传递三方面信息;一要向人大常委会领导或主任会议及时报告草案起草进展情况;二要报告起草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争取领导关心、关注;三要报告对相关重大问题的处置建议、意见,并沟通相关方面的认识、想法。
5、人大一审前当好采购员。要多层次多方面征集群众、代表、利益相关人、专业专家、法律专家的修改意见,并吸收到条文之中,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水平。
6、立法过程要善当调研员。对分歧、意见较大的问题,要多层次调研,向实践、群众、专家要答案。调研中,一要走进去,即到上位法实际运行的环境之中去,琢磨其衔接性、完善性;二要走下去,即到群众之中去,大智慧在民间;三要走出去,即学习借鉴外地的立法经验和做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7、人大一审时当好解说员。一要讲清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二要讲出立法的主要内容;三要讲述立法过程中的重大分歧意见和协调处理情况;四要讲述报告拟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其必要性,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听取各方面意见情况。
8、人大二审之前当好协管员。协助做好进一步征集意见的工作;协助做好深入调研工作;协助做好消化意见和经验工作,更进一步完善充实文本。
9、法规通过颁布后当好宣传员。一要宣传立法的意义、目的;二要宣传该法的内容;三要宣传实施的措施途径,违反的责任后果,贯彻执行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效果。
总之,在立法过程中,工委角色的转换要把握好节奏和节点,以便更好服务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