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告
2024-01-30 19:42:16
镇江市丹徒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
公 告
2024年1月30日,经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平波的提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免以下同志职务:
李宏敏同志任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范光萍同志任丹徒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敏同志任丹徒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国良同志任丹徒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胥海波同志任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殷衍鹏同志任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挂职);
德彦池同志任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挂职);
免去李建华同志丹徒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成莲同志丹徒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胡勇同志丹徒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