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告(第二号)
2024-03-25 14:27:41
镇江市丹徒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
公 告
(第二号)
2024年3月25日,经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平波的提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免以下同志职务:
苏兰同志任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焱同志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席俊同志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