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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

镇江市丹徒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告(第四号)
2016-05-31 16:45:25

(第四号)

2016年5月31日,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玉提请,经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免以下同志职务:

张敏同志任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宝堰人民法庭庭长的职务;

李寿海同志任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宝堰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建华同志任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辛丰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孙波同志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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