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审议发言(摘要)
2016-10-27 17:03:07
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 费海新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坚持保障服务民生,及时化解民事纠纷。认真贯彻《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对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审理,保障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睦。积极宣传和执行《反家庭暴力法》,发出首份人身保护令,依法制止家庭暴力。切实做好民间借贷、生活消费、医患纠纷等案件的审理,保护群众切身利益。妥善审理商品房买卖、房屋租赁、物业纠纷、建设工程等案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实行专业化审判模式,统一裁判尺度,审理好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多发案件。2013年以来办结各类民事案件超过1万件,化解了大量纠纷,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
二是落实便民措施,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强化流程管理,减少审判环节工作时限。坚持调判结合,加大对共同诉讼、当事人情绪严重对立、涉及群体性利益等案件的调解力度。发挥基层巡回审判的作用,就地审理、调解案件,为群众提供简便、高效的诉讼服务。加强诉讼指导,对农民工、下岗职工、残疾孤寡等困难群体,依法实施司法救助。
三是落实改革举措,提升办案质效。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构建审判团队模式,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强化民事审判的规范管理和审判监督,完善考核体系。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增强审判工作的公信度。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查处违法审判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办案。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法官素质。注重组织审判人员学习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定期进行专题、疑难案件研讨。提高民事法官对复杂案件适用法律的能力、群体性纠纷的协调处理能力、突发性纠纷的应急处置能力、简易纠纷的速裁能力,为公正高效办案打好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民事审判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少数法官在民事审判中把握大局、适用法律和政策的能力不够强,办案中的服务意识和服务举措需要不断强化;
二是有的年轻法官司法能力和经验不足,部分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不够高,辨法析理、做群众工作的调解水平需要提升;
三是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办案任务重,心理压力大,对案件质量和法官队伍的稳定造成影响;
四是“诉调对接”工作缺乏制度性保障,诉前调解人员和经费落实不到位,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三、几点建议
一是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准确把握民事审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强化审判职能,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正确处理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防止和克服孤立办案、就案办案。对社会影响大的民事案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用法律和事实教育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增强民事审判效果。
二是强化司法为民措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便民诉讼机制建设,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告知、便民指导等措施,提高当事人参与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速解决纠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让困难群众享受更多司法惠民的成果。
三是健全解决纠纷机制,多渠道化解民事案件。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加强诉讼程序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协调配合。抓好法院调解员工作室建设,落实调解奖励制度,把民事案件尽可能以替代诉讼方式化解在法院立案之前,减轻案件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和法院的办案压力,形成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把案件质量作为司法公正的生命线,通过开展案件研讨、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提升办案水平,塑造专家型法官。推进家事案件审判庭机构建设,深化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专业化审判。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在经费保障、人员编制、干警职级、办案装备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缓解民事法官办案压力,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工作动力,促进民事审判优质高效地开展。进一步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提升职业道德,弘扬司法正气,增强法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职业尊荣感,促进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