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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专项工作

关于开展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10-27 17:03:53

(2016年7月29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我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适应我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使法治成为丹徒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对2016年至2020年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如下决议:

一、围绕中心,明确任务,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宣传教育

    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意义、总体要求的学习和教育。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根本任务、基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国家基本法律、重要地方性法规以及公民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公民认真学法、自觉守法、解决问题靠法,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把依法办事、严格执法作为强化法治素养的关键,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抓住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优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格局。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学习掌握经济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观念。通过普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增强基层群众遵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

三、创新创优,丰富载体,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生机和活力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实现由普及法律知识向培育法治信仰转变。全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增强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有效性。推动法治文化与地域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把法治文化阵地做优做精。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诚信建设、志愿服务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构建具有丹徒特色、体现现代法治建设方向的普法新高地。

  四、完善机制,强化保障,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

  区普法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工作职能。机关、事业单位要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使案件办理、行政执法、法律服务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治的过程。政府要把普法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保障普法经费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促进“七五”普法顺利实施。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认真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决议 

切实加强领导,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法治建设和平安创建的内容,统一部署,统筹推进。结合普法实际健全考核办法、完善指标体系、细化考核内容,加大奖惩力度,形成科学、系统、实用的考核评估机制。区政府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中期检查、终期评估验收和表彰奖励工作。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七五”普法规划和本决议的全面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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