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5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定
2016-10-27 17:08:57
(2016年7月29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丹徒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宋守雷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丹徒区2015年财政决算及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审计局局长林玉祥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度丹徒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决定,同意区财政局局长宋守雷所作的《关于丹徒区2015年财政决算及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批准丹徒区2015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发挥政府财政职能作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发展新境界;进一步贯彻实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暂行办法,规范预算执行行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按规定要求,及时公开政府本级决算和部门决算,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