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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李幸福在提名候选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6-11-09 15:59:28

2016年11月9日

同志们:

刚才各单位就选民登记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交流,从介绍的情况来看,各地、各单位的工作底数清,情况明、工作推动力度大、核实选民覆盖广、工作落实有成效,为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阶段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区委组织部单红部长也部署了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工作,单部长的讲话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提名候选人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再作一强调:

一、要始终坚持依法按章办事

人大代表选举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同时它又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做好有关工作,重点要把握四点:

一是时间节点上要把握好。从11月10日开始到11月24日,我们的工作就转入到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了。在此期间,要充分发扬民主,组织选民小组充分酝酿、讨论、协商,经过三上三下,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于12月2日前张榜公布。各地、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按法律规定的时间开展工作,不能随意变通,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间的要逐级上报请示。

二是提名推荐渠道要把握好。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两个渠道:一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二是选民或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两者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特别是要注重防止不具备这两个要件,由个人“自荐”的代表候选人,没有法律效力,不能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

三是提名代表的素质要把握好。要注重从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的选民中提名人大代表候选人,尤其要注意其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坚决防止把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有涉黑涉恶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人推荐为人选。推荐出来的初步人选要严格组织考察和纪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审查,确保提名推荐质量。

四是代表比例结构要把握好。这次换届选举中,省市人大对代表比例做出了明确要求,这里我再强调一下: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区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中占47%左右。妇女代表候选人在区、镇人大代表候选人中的比例不低于26%;企业负责人在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中所占比例均控制在10%左右。非中共党员代表占人大代表的比例在35%左右、由本届人大代表继续提名的均占1∕3左右。同级的人大代表与党代表、政协委员原则上不要交叉任职。上下级人大代表除工作需要,原则上不交叉任职。要实现以上要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统筹兼顾,充分酝酿讨论,广泛协商,要引导选民特别是党员带头贯彻党组织意图,对一些结构需要的人员调整,要理直气壮地做工作,保证代表比例结构符合上级要求。

二、要确保换届工作自始至终风清气正

从前一段工作情况来看,我区严肃换届纪律呈现出“雷声大、风声紧、效果好”的特点,全区上下换届风气良好,有效地保证了换届的顺利进行。但大家也要认识到,前一阶段的风清气正不一定能保证下一阶段的风平浪静。中央和省、市、区委对严肃换届纪律的态度非常坚决,要求非常明确,必须毫不松懈地抓好落实。一是要继续保持工作力度,坚持“一竿子插到底”。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一级示范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抓,像“拧镙丝”一样,不断加大纪律执行力度,层层传递压力责任。二是要继续实行“三在先”,坚持“从头抓到尾”。始终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把严肃纪律贯穿于提名推荐、组织审查、人选公示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到“全程抓”。三是要始终突出一个“严”字,对惩治违纪违法行为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到位。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要迅速受理,深入核查;查实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

三、要继续保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

这次集中换届工作前后跨度时间较长,很容易产生麻痹大意、松劲厌倦情绪。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换届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继续保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抓住关键环节,抓好重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各镇人大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要切实担负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组织责任。组织部门要承担代表候选人考察、审查工作的责任,对考察、审查结果负责。区人大机关各委办要主动对接结对单位,做好沟通联系,政策解读等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挂钩领导报告。总之,要统筹推进换届与其他各项工作,确保换届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劲头不减、工作不断,通过换届来促进工作,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来检验换届。

同志们,做好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工作,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对各层各级工作能力和作风的综合检阅。我们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确保提名推荐和协商的代表候选人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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