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镇江市丹徒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6-12-01 16:50:10
(2016年11月30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6年11月30日,镇江市丹徒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镇江市丹徒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10日左右在丹徒新城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镇江市丹徒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镇江市丹徒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镇江市丹徒区2017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