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公告
2016-12-29 16:41:41
(第二号)
2016年12月28日,经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玉的提请,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汤国生同志任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特此公告。
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28日
(第三号)
根据陈玉同志本人请求,经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陈玉同志辞去丹徒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报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28日
(第四号)
2016年12月28日,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汤国生同志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特此公告。
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