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江市丹徒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7-01-21 13:07:02
(2017年1月20日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镇江市丹徒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关于镇江市丹徒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大会同意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中对实现2017年计划提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