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号)
2017年7月28日,经区人民法院院长汤国生的提请,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以下同志职务:
胡勇同志任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罗晓文同志任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辛丰人民法庭副庭长
凌鸿波同志任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宝堰人民法庭副庭长
特此公告。
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