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定
2017-08-02 11:21:22
(2017年7月28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丹徒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殷一斐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丹徒区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决定,同意区财政局局长殷一斐所作的《关于丹徒区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批准丹徒区2016年度区级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