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财政局的专项工作评议意见
2018-06-08 10:57:45
2018年5月29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专项工作评议述职报告。区人大常委会28名组成人员参与投票,测评结果区财政局满意票25票,基本满意票3票,不满意票0票,依据《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规定,区财政局测评为优秀。现将对区财政局的专项评议意见综合整理如下:
会议认为,2017年,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两聚一高”战略部署,按照依法行政、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会议要求:
(一)继续加大财政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借助“互联网+”平台,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预算法》等法规,利用会议学习等方式,强化单位负责人财政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扩大宣传覆盖面。在会计人员后续教育中,加强财政系统人员和单位财务人员《预算法》及相关财政法律法规培训学习,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二)进一步强化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科学、合理安排预决算和预算调整编制工作时间,确保预算法规定时间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送预决算和预算调整草案。努力实现5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全覆盖绩效督查,1000万元以上资金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绩效督查报告。强化财政资金运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促进“阳光财政”。
(三)进一步提升财政队伍工作活力。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力度,增强财政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实现财政队伍能力与活力充分展现。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人民更满意的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文明型、充满活力的财政队伍。
(四)进一步提高服务发展大局能力。继续在培植财源经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调动区镇两级发展积极性等方面进一步向区委区政府建言献策,为建设“强富美高”新丹徒作出更大贡献。
对评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请区财政局于2018年6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整改方案,2018年8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
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