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公 告
(第一号)
2018年3月22日,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谢继步的提请,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免以下同志职务:
朱昌斌同志任丹徒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顾大庆同志丹徒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