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公 告
2019-02-26 14:42:17
镇江市丹徒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公 告
2019年2月25日,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谢继步的提请,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汪 洋同志为区政府办主任;
高超文同志为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盛莉莉同志为区司法局局长;
王 欣同志为区住建局局长;
徐 洁同志为区水利局局长;
孙 铁同志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继富同志为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傅忠宇同志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朱昌斌同志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中田同志为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戴 伟同志为区信访局局长;
段 炼同志为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戴益峰同志区政府办主任职务;
朱 敏同志区发改经信委主任职务;
赵 勤同志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窦峰云同志区农委主任职务;
林炳雷同志区民宗旅游局局长职务;
丁建庭同志区粮食局局长职务;
单 红同志区住建局局长职务;
徐 洁同志区水利农机局局长职务;
王继富同志区文广体局局长职务;
傅忠宇同志区卫计委主任职务;
朱昌斌同志区安监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2月25日